为营造打击经济犯罪的良好舆论环境,压缩不法分子的犯罪空间,广东公安经侦部门在依法打击不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做好监测预警和宣传防范工作,不断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广东公安经侦部门与大型互联网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对涉嫌从事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犯罪的企业进行预警,实现防范经济犯罪的"关口前移"。网民登录高风险企业网站,会即刻收到风险提示,提醒识别风险、抵制诱惑。广东公安经侦部门为群众"钱袋子"筑起"防火墙",目前共预警高风险企业3200余家,处置风险企业2400余家,网上反制弹窗3100万余次,近900万人次收到提醒。
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布互联网金融平台微信报警小程序,投入使用以来共接到报警登记7.4万条、举报线索5.4万条,涉及风险企业6800余家,为群众报警或举报各类经济犯罪线索提供便利,同时也为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和处置金融高风险企业提供数据支撑。
此外,面对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犯罪的多发态势,特别是网贷平台的出借风险,省公安厅经侦局组织各地公安机关畅通网上与线下相结合报案登记渠道,并多渠道主动对外发声百余次,及时发布案件办理进度及追赃挽损情况,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
通过组织召开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部署各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有节奏、有波次的宣传活动,在中央、省级媒体高规格宣传报道,形成良好宣传氛围,及时揭露传销犯罪手法,展示打击成果,有效震慑犯罪,提高群众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
●通过正当途径办卡,切勿委托他人或非法中介机构代办信用卡,以免个人资料被盗用。
●不在公共场所(如网吧)使用网上支付,并保护好个人电脑。
●不在网络上留下或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银行卡卡号、有效期、密码等个人信息。
●登录购物网站或网上银行时,检查网址是否异常,不要登录卖家诱导的支付平台,谨防虚假支付网站。
●银行卡被盗刷后,应就近消费或者取现,保留人卡不分离的凭证。
●不定期更改银行卡密码、不定期到银行柜台查询银行卡的被查询情况。
●牢记"六不",远离高息高利诱惑: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
●投资前保持理智,提前了解项目,慎重考虑再决定是否投资。对"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提成、快速致富类活动保持警惕。
●如发现自己、亲友被骗参与传销、非法集资活动,或发现涉嫌传销、非法集资的组织、人员,务必保持理智,先保证生命安全,再设法尽早脱离,并及时报警。
全媒体记者 尹利勇 通讯员 李游 卿武明 江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