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贪图小利,将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出借给他人,就可能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
近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依托“雷火2022”行动,对电信诈骗类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通过跨警种、跨地区紧密合作,连续抓获5名涉诈嫌疑人。
因误入传销背上了债务 私卖银行卡 成为涉案嫌疑人
2月25日,东岳分局接到上级协查涉“两卡”人员谭某的工作指令,于是传唤谭某接受调查。
据悉,谭某在早年因误入传销背上了债务,他在城区打工期间也试图找各种兼职挣钱。2021年9月,谭某听一个老乡说银行卡也能卖钱,于是将自己的6张银行卡、1张电话卡通过老乡转卖给上线,获利1500元,随后,上线将其联系方式拉黑。
在2021年9月-10月期间,谭某的银行卡被上线诈骗团伙用于5起诈骗案中,共转移21.8万元赃款,已被各地警方冻结。得知自己因贪图一时小利,竟帮助犯罪分子诈骗多人,谭某也后悔不已。
目前,谭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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