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及时发现、查处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南昌市出台了《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举报人以书面材料、电话、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实名向各级打击传销办公室举报发生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举报事实、举报线索事先未被执法机关掌握、举报情况经执法机关查证属实的传销违法活动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举报传销窝点并抓获传销人员的(异地聚集式传销),每个奖励300元;举报网络传销或其他传销行为的,每个奖励1000元;举报传销人员参与会议或培训100人(含)以下的,每个奖励300元,100人以上的,每个奖励500元。
此外,举报本区域传销组织骨干和头目,一次性抓获5人(含)以下,并经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每个线索奖励1000元;5人以上10人(含)以下的,每个线索奖励5000元;10人以上20人(含)以下的,每个线索奖励1万元;20人以上的,每个线索奖励2万元。(记者陈璋)